按公式计算,不靠讨价还价
加州用全州统一的指导公式(guideline)计算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公式算出的金额推定为正确金额(加州《家庭法》Family Code 第 4055 条、第 4057 条)。法院只能依据法律列明的理由偏离这个金额,例如父母双方另有约定、一方收入特别高,或者存在让公式结果有失公正的特殊情况(第 4057(b) 条)。所以,围绕抚养费的争执,通常争的是公式里该填什么数字。
对结果影响最大的两个数字,是可支配净收入(net disposable income)和抚养时间比例(timeshare),也就是收入较高一方主要负责照顾孩子的大致时间占比(第 4055 条)。在这两项里,父母能通过协商改变的是抚养时间比例,所以它常常成为争执焦点。加州官方的抚养费指导计算器(Guideline Calculator,英文)用的也是同一套公式。
自2024年9月1日起,公式加入了修订后的低收入调整(low-income adjustment):付款一方的可支配净收入如果低于按州最低工资全职工作的月毛收入,法律推定抚养费应当调低,但这一推定可以推翻(第 4055 条,经 SB 343 修订)。
哪些钱算收入
收入的范围很广,不论来源,包括工资、薪金、佣金、奖金、自雇和经营收入、租金、股息、退休金、失业救济和残障福利等(第 4058(a) 条)。雇主或自雇带来的各种福利,法院也可以酌情计入,同时考虑这些福利相应省下了多少生活开支(第 4058(a)(3) 条)。可支配净收入的算法是:毛收入减去州和联邦所得税、联邦社会保险税(FICA)、作为雇佣条件必须缴纳的工会会费和退休金供款、本人及子女的医疗保险保费、法院判令并实际支付给其他子女或配偶的抚养费,以及部分与工作相关的开支和困难扣除(hardship deduction)(第 4059 条)。
如果一方父母有能力赚得比现在多,而且这样计算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法院可以不看实际收入,改按这位父母的收入能力(earning capacity),也就是有能力赚到的收入来算。法院必须考虑这位父母的具体情况,包括工作经历、技能、教育程度、年龄、健康状况、求职努力和当地就业市场,而且要凭证据认定,不能凭猜测(第 4058(b) 条)。
基本金额之外的附加费用
有两项附加费用是必须加上的:因工作,或因合理必要的教育、培训而实际产生的托儿费用;以及孩子合理的、保险不报销的医疗费用(第 4062(a) 条)。法院还可以酌情加上与孩子教育或其他特殊需要相关的费用,以及探视产生的交通费用(第 4062(b) 条)。附加费用一般按父母双方调整后的净收入比例分摊,除非一方另有请求,或法院判令采用别的分摊方式(第 4061 条)。
先把抚养时间比例算准
这个比例是一道算术题,双方可能有争议,而且它可能让抚养费金额明显变化。您可以用我们的抚养时间比例计算器按自己的时间表算出比例,再用加州官方的抚养费指导计算器(英文)核对结果。
常见问题
五五分照顾孩子,就不用付抚养费了吗?
父母可以自己约定一个不同的金额吗?
已有的抚养令怎么更改?
官方来源
- 加州《家庭法》第 4055 条:抚养费公式与低收入调整(英文)
- 加州《家庭法》第 4057 条:公式金额的推定与例外(英文)
- 加州《家庭法》第 4058 条:收入与收入能力(英文)
- 加州《家庭法》第 4062 条:附加费用(英文)
- 加州子女抚养服务局官方抚养费指导计算器(英文)
关于本指南
本指南由 LA Law Hub 编辑部对照上方所列官方来源整理,最近一次复核在2026年9月。法律、法院规则、收费标准和地方法规都会调整,具体怎么适用,还要看本文无从得知的个人情况。LA Law Hub 不是律师事务所;本指南只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阅读本文也不会与任何人形成律师与委托人关系。涉及您自身情况的问题,请咨询持有加州执照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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