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为律师与客户之间关于费用和成本的争议设有一套费用仲裁制度。对客户而言是自愿的,对律师而言只要客户提出请求便是强制性的——这是一种少见但确实很有用的不对等安排。
本文说明这条途径在什么情况下值得走、大致费用几何、通常需要多长时间,并附有一封信函模板,用于以不放弃其他选项的方式提出争议。
What is inside
- 该制度涵盖哪些内容,不涵盖哪些内容
- 时间点:权利何时产生、何时可能丧失
- 有约束力与无约束力仲裁的区别及如何选择
- 费用多少,以及本地由谁负责办理
- 一份先向律所提出争议的信函模板
- 需要准备什么:账单记录、委托协议、和解结算单
How to use it
先向律所本身提出
相当一部分费用争议在信函阶段就能解决,而且不需要任何成本去尝试。
要求提供逐项账目
你有权确切知道收了什么费用、为什么收。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
留意时间限制
申请仲裁的权利可能因拖延或诉讼中的某些程序步骤而丧失。
Common questions
申请费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不需要,很多客户都是自己处理的。这一流程本身就设计成无需律师也能顺利使用。
这会不会影响我的案子?
如果案件已经结束,不会。如果案件还在进行中,在案件中途提出费用争议确实会带来实际的复杂情况——可以考虑等案件结束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