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承办破产(第 7、11、13 章)、债务和解,以及止赎和税务债务处理。
关于 Law Office of Peter M. Lively
律所由卡尔弗城的 Peter M. Lively 律师领导。据律所网站,律所承办第 7 章、第 11 章和第 13 章破产、债务和解与债务合并、止赎处理、所得税欠款和学生贷款事务;除到所面谈外,也可远程办理破产申请。
主要业务
破产
第 7、11、13 章破产申请止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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